環保部固廢與化學品管理中心近日表示,根據統計數據,我國危險廢物產生量從2000年的830萬噸增長到2014年的3634萬噸,年均增長率達11.1%。而據專家研究估算,我國每年危險廢物產生量超過1億噸,約有7000萬噸的廢物尚未納入環保部門的統計范圍之內,大量環境風險處于不可控狀態。另有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各級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180件,其中涉及危險廢物違法案件約占移送案件總數的40%。
據介紹,目前企業自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情況不明,潛在環境風險高。我國每年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危險廢物是由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簡易利用處置,但產廢單位自行利用處置情況不明,很可能通過產品等其他形式間接給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潛在的風險。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明確指出,危險廢物監管及環境風險防范是我國當前環境管理中的一個重要領域,相對應的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
據了解,2015年底,中辦、國辦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明確提出,到2018年,要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業內專家認為,隨著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業違法成本將大大提高。(信息來源:《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