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通知表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下簡稱“危化品企業”)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對轄區內存在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等四種情形的企業可直接亮紅牌。
對?;菲髽I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是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部署,加快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提高監管針對性,提升監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必要舉措。為此,應急管理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安委〔2018〕1號)部署,結合?;菲髽I的安全生產特點和近年來一系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并重點考慮?;菲髽I的固有危險性,兼顧?;菲髽I對安全風險管控的現實情況,組織制定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作為危險化學品產業鏈的成員之一,化工產品生產存儲企業也在本次風險評估評級范圍。屆時各地安全監管部門將依據紅、橙、黃、藍等不同級別的評估情況,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并對風險較高企業依法作出處罰。通知顯示,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工作的要點有三:
一、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菲髽I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工作,認真學習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指南》,對轄區內?;菲髽I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根據《指南》要求,評估診斷采用百分制,各地安監局可根據評估診斷結果按照風險從高到低依次將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分為紅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黃色(75至90分以下)、藍色(90分及以上)四個等級。
1、對存在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等四種情形的企業可直接判定為紅色。
2、涉及環氧化合物、過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學品生產裝置的企業,必須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評估診斷。
3、要按照分級結果,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實施動態管理,原則上每三年開展一次。
一、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分級情況,結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執法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意見》(安監總政法〔2018〕5號)要求,對診斷為紅、橙、黃、藍不同等級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效能。
1、要突出強化對紅色及橙色等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監管,加大日常執法檢查頻次,依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依法嚴格處罰發現的事故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2、要督促各類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續強化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和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安全風險,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完成本轄區危化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工作,并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分級情況于2018年10月底前報送應急管理部。
附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


